挪用集体资金近4000万 村支书被判徒刑13年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徐治平
本报讯
昔日,顶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总支书记、明华村经济合作社社长、浙江明华轻纺原料市场负责人的职务,陈关生不是踏踏实实为民干实事,反倒利用手中的权利,为自己牟利(详情请见本报5月24日十版《赌场里潇洒气派 落网时悔不当初——杭州萧山一村支书挪用公款4000万元》一文)。昨天,他终食苦果。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陈关生犯挪用公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;犯挪用资金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;犯公司、企业人员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三罪并罚,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。陈关生收受的贿赂16.05万元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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